为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稳定脱贫、防止返贫、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更好地推动全县脱贫人口(含监测户)利用公益性岗位实现稳岗就业,近年来,凌云县严格按照“按需设岗、以岗聘任、在岗领补、有序退岗”的原则,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,帮助脱贫人口(含监测户)在公益性岗位上就近实现就业,改善生活条件,提高生活品质,助力乡村振兴。
因地制宜,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。凌云县根据“按需设岗、以岗聘任、在岗领补、有序退岗”的原则,结合该县110个村(社区)人居环境整治、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设立乡村道路养护员、公益设施管理员、乡村保洁员等岗位,为符合条件的脱贫户(含监测户)、低收入家庭申报公益性岗位,并通过村级公告公示栏、到户走访宣传的方式,鼓励有就业意愿、有劳动能力、身体健康的脱贫人口(含监测户)参加公益性岗位,确保实现公益性岗位精准帮扶作用。
健全制度,严格岗位人员管理。该县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,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严格管理公益性岗位,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,明确其工作时间、工作职责、工作标准、薪酬待遇等,并对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审查,制定并完善岗位评价管理体系,以制度化管理方式让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更加精准有效,同时积极落实考核奖惩制度,通过奖惩结合提高岗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落实责任,提升公益治理效能。该县将公益性岗位与农村日常基础设施建设、人居环境整治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相结合,不断壮大基层治理力量,动员各村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数量,将环境整治提升任务分解到村、落实到人,划分责任,明确职责,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环境卫生整治、护树护河、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性,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,为基层治理提质增效,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。
据悉,截至目前,凌云县已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844个,已安排3844人上岗;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57个,安置195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。(李顺华)